近日,李某某、方某某因白敬亭诉其网络侵权一案分别被执行15000元、20000元。
据悉,此前白敬亭代理律师发文,法院认定被告方某、李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占春山”、“春山学”等相关言论均为不实信息,缺乏客观依据,构成名誉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