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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维权索赔25万 并要求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2025-06-24 11:18 粉丝网

  

 

  6月23日,一则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在娱乐圈与法律界激起强烈反响。公告显示,知名艺人张艺兴正式就名誉权纠纷,将刘某某、文某以及海口美兰福飞文化传媒工作室诉至法庭,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法向三被告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此次诉讼背后,折射出当下网络时代艺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也引发公众对网络言论边界的深刻思考。​

  据悉,此次纠纷源于网络平台上的一系列言论。被告运营的 dy 账号 “刘一飞说事” 及微博账号 “娱乐壹姐” 长期发布针对张艺兴的失实信息与恶意评论。这些内容通过夸张的标题、扭曲的事实描述,在网络空间迅速传播扩散。部分言论甚至对张艺兴的个人品德、演艺事业等方面进行无端诋毁与恶意揣测,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给张艺兴的个人声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随着不实言论在各大社交平台持续发酵,张艺兴的工作、生活均受到不同程度干扰,粉丝群体与公众也对这些恶意言论表达强烈不满。​

  在此次诉讼中,张艺兴提出明确的诉求。他要求三被告在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民法院报》,以及曾发布侵权内容的 dy 账号 “刘一飞说事”、微博账号 “娱乐壹姐” 主页置顶位置,刊登并发布公开道歉信,以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同时,为弥补此次侵权行为对其造成的精神伤害与经济损失,张艺兴诉请三被告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5 万元、经济损失 5 万元、维权合理支出 5 万元,三项赔偿金额总计 25 万元。这些赔偿诉求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更是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有力回击,向社会表明艺人捍卫名誉权的坚定态度。​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此次案件。由于无法直接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6月23日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法院还明确定于 2025年8月12日开庭审理此案,这一时间节点的确定,为案件后续审理工作奠定基础,也让公众对案件进展充满关注与期待。​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与短视频平台的迅猛发展,网络侵权事件频发,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更是成为侵权行为的高发群体。一些不法分子或为博眼球、或出于其他目的,肆意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侵害他人名誉权。此次张艺兴提起名誉权诉讼,不仅是为个人维权,更是为整个艺人群体乃至所有公民的名誉权保护树立榜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既展现出张艺兴对自身名誉的重视,也让更多人看到法律在网络空间治理、公民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案件即将开庭审理之际,社会各界目光聚焦于此。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次案件的审理结果,将为类似名誉权纠纷案件提供重要参考,对明确网络言论边界、规范网络空间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公众也期待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此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给网络侵权行为以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而对于张艺兴而言,这场诉讼不仅是一次维权行动,更是向外界传递信号 —— 任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艺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