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艺人张艺兴与黑粉孔某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终于落下帷幕。法院判决张艺兴胜诉,被告孔某需在《人民法院报》上向张艺兴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 2 万元。此判决结果一出,立刻引发网友热议,纷纷称赞张艺兴维护自身权益的举动,同时也给那些在网络上肆意发表不当言论的人敲响了警钟。
事情源于 2024 年,黑粉刘某某在微博上公然发布张艺兴 “遗照”,并配以煽动性文字,对张艺兴进行恶意诋毁,严重侵犯了张艺兴的名誉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面对此类无端且变本加厉的网络暴力,张艺兴并未选择沉默,而是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孔某、蒋某某等多名黑粉提起诉讼,决心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张艺兴与孔某的名誉权纠纷一案中,法院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理。经审理查明,孔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针对张艺兴的言论毫无事实依据,其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孔某公开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维权过程中,张艺兴的诉求清晰明确。他不仅要求经济赔偿,更希望借此制止网络暴力行为,无论是针对他个人还是其他可能遭受网络暴力的人群。胜诉后,考虑到被告经济状况不佳,张艺兴仅索赔 1 万元,并将这 1 万元全额捐赠给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以实际行动传递正能量,践行社会责任。而在其他案件中,张艺兴也曾主张高额索赔,如某案中索赔 20 万元,并通过公开判决结果,有力打击了以造谣牟利的黑粉产业链。
此外,张艺兴与蒋某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也于近日审理终结,民事判决书已送达蒋某某。这一系列案件的处理,充分彰显了法律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也表明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张艺兴此次胜诉,不仅是对其个人名誉的有力捍卫,更是对网络暴力现象的一次强烈反击。它为公众人物应对网络诽谤提供了借鉴,也向广大网民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在享受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