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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份额骗局中,梁朝伟吴京王一博都成了“诱饵”

2025-04-15 14:33 粉丝网

  在刚刚过去的清明档,电影市场热闹非凡,十部新片竞相上映。然而,由梁朝伟、段奕宏主演,本被寄予厚望的《猎狐・行动》却表现不佳,票房不到 5000 万,与当初联合出品方之一耳东影业曾憧憬的 “10 亿票房” 相差甚远。这部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讲述跨境追捕金融犯罪嫌疑人故事的影片,命运坎坷,其背后所牵扯出的电影行业份额稀释乱象,更是值得深入探究。

  坎坷上映路,背后疑云重重

  《猎狐・行动》早在 2019 年便已拍完,原定于 2021 年 1 月 6 日上映,却在 2021 年 1 月 4 日紧急撤档。当时片方给出的理由是 “海外进行的部分后期制作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无法按原计划上映”。但实际上,此次撤档疑似与联合出品方之一 “耳东影业” 密切相关。公开资料显示,耳东影业实控人为陈硕罡,其名下还有品今控股等多家公司。在撤档前夕,品今控股被指控以私募之名违规募集资金,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致使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大量理财产品逾期无法兑付。知情人士透露,所谓 “违规募集资金”,涉及非法稀释电影版权份额,而品今和耳东相互持股,品今 “出事” 使得耳东的项目受到牵连,《猎狐・行动》便是当时耳东内部极为关注的项目。

  四年后,《猎狐・行动》重新定档,在清明档悄无声息地上映,此时耳东影业已从联合出品方名单中消失。值得注意的是,这部以反金融诈骗为题材的电影,其前出品公司耳东影业身缠不正当交易丑闻,另一出品方墨客行影业也疑似涉及非法稀释份额。如今,耳东和墨客行基本处于 “查无此司” 的境地,可电影行业中与版权份额稀释相关的非法交易,依旧在暗处滋生。

  耳东影业的兴衰,份额稀释的恶果

  成立于 2015 年的耳东影业,曾经风光无限,参投过《红海行动》《使徒行者》《反贪风暴 4》《西虹市首富》等多部热门电影。据耳东前员工 “废话队长” 介绍,在其辉煌时期,部门总监收入相当可观,即便经验不足,年收入也能达到 80 万。创始人陈硕罡凭借早年在香港积累的资源成立耳东后,与英皇、天马、邵氏等香港公司合作,参投多部港片,同时涉足院线开发、内容研发、艺人经纪等业务,试图布局文娱行业全领域。

  然而,2019 年前后,耳东欲赴港交所上市却遭驳回,保荐机构也被 “点名批评”。此后,爆雷迹象愈发明显,多位投资者爆料其利用金融产品实施诈骗,涉案金额不等。耳东非法进行份额稀释的行为曝光后,最终因涉庞氏骗局而彻底崩盘。

  制片人 Rice 分析,耳东当年能参投众多电影,拥有院线是原因之一,这对电影排片有加成作用。但后来耳东出售了院线,还开启 P2P 模式,将影片份额打包成理财产品溢价卖给自然人,以维持现金流,再投资其他项目,上了杠杆后形成恶性循环。据 Rice 了解,耳东在《猎狐・行动》份额稀释时,可能存在超额情况,如只持有 1% 份额,却对外稀释高于此比例的份额。

  曾在耳东任职 “电影销售” 的 “废话队长” 爆料,他与品今控股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供职于耳东影业。当时《猎狐・行动》成本报价 4.2 亿,客户投资最低几十万起,否则就得搭配其他风险较大项目打包投资。耳东在份额稀释时,利用行业信息不对称,夸大盈利前景,隐瞒风险,诱使投资者做出不理智决策。2020 年,耳东资金链断裂,数月发不出工资。面对上门闹事的投资者,公司采取拖延、蒙混或保安阻拦等手段应对。离职时,耳东筹备港股上市,试图用股份支付员工工资,最终上市未成,陷入诸多法律纠纷,员工讨薪无果,投资者也求助无门。2021 年,陈硕罡失联,耳东人去楼空,多个参投项目烂尾。如今《猎狐・行动》上映,耳东已不在出品方名单中,“废话队长” 猜测可能因破产清算,耳东变卖了所持份额。

  行业规则与乱象,散户成受害者

  多位制片人表示,像耳东这类从事非法交易、无节制吸取散户投资的公司,早就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为保证项目安全上映,不会与之合作。但份额稀释本身并非非法融资方式,在电影商业化时代就已存在。制片人珊珊表示,主控方为降低风险,会进行份额稀释来补充现金流。一部电影制作成本高、周期长,任何公司都难以独自承担风险,所以份额稀释类似找搭档合伙做生意,根据项目需求,可能从前期策划、后期宣发开始,甚至贯穿整个项目周期。过去电影市场繁荣时,很多影片都会进行份额稀释,如今则更倾向于大制作、大导演加大档期或 IP 电影续集。

  资深制片人 Rice 称,可通过出品方数量判断电影是否进行份额稀释,出品公司众多,大概率进行了份额稀释。从对外成本到融资对象,再到稀释份额,业内有约定俗成的 “规矩”。比如电影对外成本可能溢价,像《猎狐・行动》外界说成本 4.2 亿,实际可能只需一半,这与稀释方考虑时间成本和规避风险有关。大制作电影投资高,主控方会判断对外稀释份额,且正规主控方融资对象是同级公司,不接受散户投资,也不允许合作公司募集散户资金。同时,对出品方资格审核严格,会了解控股情况和资金来源,并对继续向下稀释资格作出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从主控方到联合出品方,再层层向下稀释,很多环节容易 “钻空子”。资深制片人 Ken 称,在中间商稀释到散户阶段,可能出现 “阴阳版本” 策划案。比如策划案拟邀约一线大咖,吸引投资者签约后,演员却换成非同等咖位的,这让散户面临成本溢价和回收成本难度增加的风险。早年电影行业信息不通畅,出品方信息可自由增删,超额稀释、“无额稀释” 现象频发,末端中间商捏造虚假信息诈骗的情况屡见不鲜。“大明星”“大 IP”“低投入”“高回报” 等噱头成为骗局幌子,吴京、王一博、梁朝伟等主演的热门影片,都曾传出被冒名转卖投资份额的消息。

  根据上观新闻报道,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假借 “电影投资” 名义的集资诈骗案件。曹某购买《流浪地球 2》20 万电影份额后,伪造与其他电影项目方的投资合同,伙同他人虚假宣推多部热门电影份额,承诺保本获利,致使 100 余名被害人被骗 2300 余万。多位受访对象提到,很多散户对电影利润理解有偏差,认为票房即利润,忽略了成本、服务费、宣发费及主创分红等,而像耳东这样的中间商不会告知这些细节。

  如今,虽然电影行业信息越来越通畅,投资者更多从第一出品方购买份额,避开中间商,且投资环境下投资者观望态度强烈,让中间商业务难做。但仍有一些公司在进行非法份额稀释,只是数量减少且不太知名。随着行业监管加强,非法电影投资行为逐渐受到打击,构建公开透明投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行业生态已成为趋势。但投资电影仍需谨慎,毕竟隔行如隔山,风险不容忽视。《猎狐・行动》的票房遇冷与背后乱象,为整个电影行业敲响了警钟。